空气湿度级别是根据相对湿度来定义的。木屋相对湿度100%表明了在特定的温度下空气的水蒸气含量最多。湿度在30%-50%之间是最佳的舒适度。有些地方的湿度则要求高一些,比如,博物馆为了保存文物之用的湿度;或者在计算机室,为了减少静电,也要求空气湿度大一些。低湿度会增加静电和灰尘,一些人会感觉到不舒服。
暖空气的湿度比冷空气大。潮气从暖湿边的一边向较冷的和湿气很少一面扩散。
当暖空气变冷时,温度下降就意味着空气对湿气承载能力也下降。如果温度下降得太厉害,则空气就不能承载全部湿气了,一些水蒸气就会变成液态水附着在冷的表面上,这个过程叫冷凝作用。能够使冷凝作用发生的温度叫做露点。
在寒冷的气候条件下,通常由室内扩散的潮气而形成凝结现象;相反的情况会发生在非常热的和潮湿,并大量使用空调条件下。
暖湿空气的通过漏气流出是潮气积聚的主要原因。当室外和室内空气有压力差时就产生了空气流出。在任何时间,湿气可能通过外壳任意方向流进或流出,这取决于室内的压力为正或为负。
当然,建筑外壳雨水渗入的情况可以在热或温和的气候条件下发生。湖南防腐木
护墙板,防潮纸或包装纸,覆层都容许少量的水蒸气流动。然而,重要的是要用含水量低的木制品来建造房子,而且在建造期间,减少雨水的渗漏,确保空心墙内额外的潮气不会破坏建筑外壳。混凝土硬化,和石膏墙板和涂料干燥时,在建筑物内会产生高的水分初始含量。
对木结构及其构件的防火主要是测定其耐火极限,并根据建筑物耐火等级的要求,采取提高木构件耐火极限的措施。木构件的耐火极限,是指某种构件在专门的炉中,按模拟火灾温度(700~1000°C)的火焰进行燃烧,从开始到失去其原有的功能(对承重构件就是失去承载能力)的时间。如用厚度为 5厘米的方木胶合的门扇,其耐火极限为 1小时;截面为17×17厘米的木梁,其应力达到10兆帕,耐火极限为40分钟;截面为15×15厘米,高3.5米,应力达到4兆帕的木柱,25分钟后才破坏;而截面为29×29厘米的木柱,应力达6 兆帕,50分钟后才破坏。由此可见,木构件是具有一定的耐火性能,特别是截面较大的构件。这是因为木材是由中空的细胞组成,热导率较小。并且木材在燃烧过程中,在表面形成一层木炭,而木炭也有良好的隔热性能,因而减慢了木材的热分解。
木构件在火灾作用下,前2分钟是着火燃烧,在此后的8分钟内的炭化速率约为每分钟0.8毫米,由于形成木炭层,在这以后炭化速率减慢到每分钟0.6毫米。不同树种的炭化速率有一定的差别。木构件的耐火极限,除试验测定外,还可以根据已掌握的不同树种的炭化速率进行估算。
对于无保护层的木构件来说,应尽量采用截面尺寸较大的整体木构件,以提高耐火极限。试验证明,层板胶合构件的耐火性能与整体截面的木构件相似。所以采用截面大的层板胶合木结构,有利于防火。提高木结构的耐火极限有两个途径,一是加抹灰层或石膏板,如30×30厘米的木柱加2.5厘米的钢丝网抹灰层,其耐火极限可提高到1.5小时,另一是采用防火药剂浸注或涂防火漆,如丙烯酸乳胶防火漆,在100~200°C的温度下能分解出磷酸使木材脱水炭化,减少可燃气体的形成,在250°C左右能膨胀起泡,形成蜂窝状的防火隔热层,做到小火不燃,以防止初期火灾的扩展,一经离开火焰即能自行熄灭。